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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超强台风“圣帕”、“韦帕”、“罗莎”先后袭击我市,给部分地区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了重大困难。当前正值天气逐渐转寒,为确保我市受灾群众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中央宣传部、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总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送温暖、献爱心”这个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提供资金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过冬衣被,努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捐助资金和冬衣被的接收工作;12月5日前完成资金分配和冬衣被运输、发放工作;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情况上报市民政局。
三、组织形式
1、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新的棉被、棉衣裤、大衣、羽绒服和毛衣裤等御寒衣被。捐款主要用于解决本市灾民倒塌房屋重建和困难群众冬令期间的生活困难。
2、捐助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和重点集镇等单位(地方),同时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3、市级党政机关、企业、驻温部队的捐款,统一由市民政局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市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接收,冬衣被就近送辖区民政部门指定的捐赠接收站(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款物的收集、发放工作。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等地所募冬衣被留足充实本地“慈善超市”外,可由市民政局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汇集后统一调配。永嘉、洞头、文成、平阳、泰顺、苍南等地的捐赠款物主要解决本地灾民及困难群众的冬令生活困难。今年已开展过大范围捐助活动的县(市、区)可视情况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采取必要措施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起到表率作用,努力在本地区本部门迅速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捐助热潮,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爱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合理分工,通力协作。宣传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对灾区及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社会各界献爱心的感人事迹。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发放和公示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捐助衣物的运输事宜,协助民政部门组织运力,优先安排运输计划和车辆,保证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有序通行。
3、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捐助款物的管理,认真做好捐助物品的接收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以各种形式公告捐助接收站(点)热线电话和地址,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接收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建立专账。要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示捐助款物的接收、发放和援助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各县(市、区)民政局应随时报告工作动态,并于每日下午5时前将本地接收捐赠款物数据汇总报市民政局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
市本级捐赠帐户:温州市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开户行:交行黎明支行,帐号:333503000018000316798;捐赠接收地址:市吴桥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2层;联系电话:88639685、88639682;联系人:陈骞、王斌。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